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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头虚虚碰了他的手一下就准备收回,但傅明予却一把握住我的手,力气大得我几乎痛呼出声。
但不过一秒,他就松开了我。
“我有个朋友,失踪八年了,我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他说着顿了顿:“阮小姐,近看和我的朋友更像了。”
我扯了扯嘴角,好像懵懂的看着眼前人:“和您的朋友像,是我的荣幸。”
做个众人眼里的傻子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没人会相信,我是他口中的‘朋友’。
听了我的话,傅明予笑了。
他点点头,坐回首位,抬手指着小乔手里的酒:“既然如此,我也该照顾照顾你的生意,这瓶酒,你都喝了吧。”
我看着那瓶酒液泛红的朗姆酒。
45度,烈酒中的烈酒。
这是阮蓓蓓决不能碰的“毒药”,因为她酒精过敏,从小到大,是个滴酒不沾的乖乖女。
我却眼里只有这酒高达3万美金的报价,这一瓶,的确够我一个月提成了。
“敬您的朋友。”
我呵呵一笑,打开瓶子,连喝三杯。
阮思娴的好酒量,是这三年练出来的。
为了钱,多少都能喝下去。
傅明予脸上蒙上一层冰霜,红姐见此,连忙上前,长袖善舞的打岔:“傅总,我们思娴大众脸,既然和您朋友像,那思娴就陪您多喝几杯。”
包厢内气氛回暖,一瓶瓶酒上来,我坐在傅明予身边,喝了一杯又一杯。
天快亮时,散了局。
我本以为傅明予不会放过我,但他只是意味不明的说了句:“阮小姐,真人不露相。”
我踏着黎明前的光,回了家。
老旧的楼房,楼梯在室外。
我拖着栏杆,几乎是爬着上了楼。
一缕晨光乍破天际,一个轻佻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你怎么喝得像个鬼一样。”
我抬起头,原烈漂亮的侧脸在晨光下好像闪着光。
他拿着一瓶酒,脖颈上一道女人的指甲印,这家伙是“皇朝”会所的隔壁,‘天盛’会所的少爷,也是我的室友。
我胡乱从包里掏出镜子,一看,眼圈的妆花得像个熊猫。
我讪讪一笑:“是挺丑的……”
原烈皱了眉:“不是丑,是惨,惨得像只孤魂野鬼。”
我愣了愣,随即不置可否的笑了。
活得像孤魂野鬼算什么,活得像个人才最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