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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身上摸出一个已经裂了皮的旧钱包,打开一看居然只有两块钱。
两块钱,能干啥?
如果不是已经结了账,赵天早就逃票了。
赵天剔着牙,一脸不满足的扫过眼前吃空了的三个烤肉盘,一双小眼睛皱的有棱有角。
上个月姐姐的上司向丛带他去的可是五星级大酒店,吃的都是几千块一只的大龙虾,哪像他这姐夫林轩,只能带自己来路边摊吃这种合成肉做的烧烤。
以后还得想办法让林轩多出出血。
就是因为请了赵天这一顿夜宵,之后的一个月,林轩只能步行上下班了。
他单位在中心一环,住的地方在四环,一来一回路上起码得三个小时,还要想办法跟老婆交代原因。
实话肯定不能说,本来他们夫妻俩的钱一大半都进了她弟弟的口袋里,再整这一出,他老婆还不知道得多心疼。
就说掉了?虽然就一百来块钱,但老婆估计还是心疼的要命。
一百块钱,却连她弟弟一天都不够花。
赵敏敏天天拿“一家人”来压他,林轩倒也不是个小家子气的人,只是觉得他弟弟这么大个人了,总不能一直靠着姐姐给的钱过日子。
林轩想的通透,既然不能改变,那就走一步看一步。
赵天总不可能吸他们夫妻俩一辈子血。
既然上班下班都得走一个小时的路,那他还不如不回家,趁着这个机会去打点零工,再把钱转给老婆花,不比什么都香吗。
说干就干。
没几天,林轩就找到一份兼职,穿着布偶装在商场发传单。
虽然这工作钱不多,但也能让他在那个地下停车场以外的地方赚到钱。
他不想一辈子匍匐在那个小地方挣钱。
更不想一辈子看人脸色行事。
商场里来来往往的都是他这样二十出头的小年轻,多半都是下班后来商场消费的,林轩看着几名妆容精致的女孩子,几万块钱的包包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买下来,突然觉得自己和同龄人之间的差距还真不是一般大。
他也不是没见过世面,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室友们各个都是浑身名牌,长时间的接触,他也辨认得出这些奢侈品的真假。
正品和A货的区别非常大,但只有真正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来。
林轩拿下头套,拿着剩下的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