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前女友分手以后,我再没对任何女人分泌过荷尔蒙。最近这三年,我喜欢穿梭在灯花酒绿的娱乐场所,但不管走到哪里,她的影子始终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有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但是我没有理想、没有目标,甚至非常自卑。
这天晚上,我怀揣苹果牌MP3,听着郁冬的《北京的冬天》在工人体育场附近闲逛。身旁经过三个浓妆艳抹的女子,看见我像见了国宝一样,并向我抛来令人恶心的媚眼儿,见状,我不屑地哼了一声,没搭理,继续走。突然,中间一个穿红色棉裙的女人指着我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很白痴的样子,我想八成是因为我把郁冬的歌哼走调了吧。我把耳麦扯下来,气呼呼的骂道:“神经病!”
肚子有点空,感觉走起路来都比白天时轻快很多。
我看了下手表:晚上21:45分。时间还不算晚,便准备去“男孩女孩”酒吧喝点东西。我喜爱酒精,只要有酒,不管白的、红的、啤的,都比吃些什么肯德基、巴西烤肉之类的能填饱肚子。为此,我的好朋友成耀总不能理解的笑称我是泡在酒精里的鱼。
成耀和我一样都是1985年生人,是我在来北京的火车上结识的。祖籍内蒙古,小时候家里穷的揭不开锅,初中一毕业便独自在我家乡杭州打零工,后来当过保安,干过保险,还在某酒店做过一年的领班。尽管非常辛苦,但是他很聪明,说话办事利落而干脆,这些年挣了不少小钱。多年的辛苦劳累使他看上去像是南非难民,不过他特别重情义,讲哥们义气。如果当时不是在火车上相遇,而是在古时候碰上,可能真要来场喝血酒、拜把兄弟的仪式。可以说,在北京的几年里,我就交了成耀这么一个朋友,我们就像是亲兄弟一样互相照顾。人生难得一知己,因为成耀,我感觉自己很荣幸,也充满了感激。
今天成耀回老家看望病重的老妈,剩下我自己一人儿怪无聊的,正好去酒吧里解解闷。
我最常去喝酒的地方就是三里屯酒吧街,一般情况下都直奔“男孩女孩”,因为那里气氛最好,环境最优雅,当然也比较奢侈。在北京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人,没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