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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神,但是我心里想着那眼神一定是能杀人的吧!
方正已经不敢说话了,赫铭又把眼光转向了程莎莎,程莎莎本来就是个爱凑热闹的女人,一遇到事情她就缩到了一边,故而这时候也嚣张不起来了。
“赶紧带着你的臭男人走,不然你们两个都得留下一根手指。”
程莎莎一听,吓得双腿都在发抖。
才刚刚经历了餐厅的那一幕,所以现在我是完全相信他会说到做到,真的砍他们每人一根手指头的。想来程莎莎经常打听富二代的八卦,对于他的作风他也是很清楚。
“赫总,你误会了,我和宁钰是认识的好朋友。”
赫铭冷哼了一声:“哦,是吗?好朋友就得多留一根手指。”
“不不!我和宁大夫只是认识,不是好朋友,我们这就走……这就走。”程莎莎吓得已经语无伦次了,赶紧从赫铭的手上救回他的男人,然后钻进保时捷里就准备溜之大吉。
这时候程莎莎倒是发飙了:“你比不过人家还看着人家做什么?真的想人家砍掉你一根手指头吗?那你就给我下车去!”被程莎莎这么一说,方正倒是真的怂了,立刻就收回了自己的目光像一具木偶一样坐在副驾驶座处,再也不说话了。
我看着程莎莎和方正的车子从停车场扬长而去,又看着我身边的男人,突然觉得他的身影又比以前高大了许多。
可是我的理智不停地告诉我:不!他更可怕,是个不讲道理的人!我这个三好青年一定要跟他斗争到底。
我回到房间,始终想不通一个问题。程莎莎虽然比我们家有钱许多,但是她也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真正富二代。之前借我父亲的一百万我就很疑惑了,她到底哪来那么多钱?这次居然和方正一起买了辆保时捷,还到这种只有富商大贾才能来的酒店,这其中必定有什么蹊跷!但我没有证据也不好乱说,只好先把这疑问给搁下了。
第二天赫铭告诉我晚上的那个电话是慕静容打的,耍小脾气说要和他作对,让他的生意一败涂地,依照慕静容家集团的势力是有这种可能性,所以他一不做二不休,就打算回他的“老窝”永川。我作为他们家的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