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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倒吸一口气。
伤口在肚脐左下方两厘米处,长约十厘米左右,血肉模糊一片。寻常人被刀切一下都要疼上两三天,他还能顶着这样的伤口撑这么长时间,褚南谣怀疑他是属蟑螂的。
她把剪子扔到一边,捏起酒精棉看了他一眼:“我要清理伤口了,你忍着点。”
男人闭着眼,无声地点了点头。
酒精棉碰到伤口的瞬间,他身体骤然紧绷,喉咙间有一声压抑的闷哼,想来是疼得厉害。褚南谣手上不敢停,大半瓶酒精棉用完,好歹将伤口清理好了。她舒了一口气,他的伤口看着严重,但只是皮肉伤,没有伤到里面,缝合之后养上一段时间,应该就能好得差不多。
说到缝合,褚南谣仰起头看他:“你的伤口得缝合。”
“我知道。”男人睁开眼,一头的汗,顺着鬓角流下来,嘴唇因为刚才抿得太紧,这会儿白得瘆人。
褚南谣摊手:“我没有麻醉药。”
她的医药箱是在救援组织的时候发的,里面配有急救药包,也有简易的缝合工具,但是没有麻醉药。
“没关系,就这样缝。”
“你疯了?你以为你是刘伯承啊?!”褚南谣霍地站起来,觉得他流血过多,连脑子都不清醒了,“这个伤我缝不了,你需要去医院。”
手腕被人制住,铁钳一般,褚南谣回头,看到他冷厉的眼神。
“缝不了也得缝,我不能去医院。”男人死死地盯着她,眼睛散发着看到猎物后的凶狠,“我受得了。”
谁管你受不受得了!她早就该想到,眼前的人就是个疯子,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光天化日下挟持她。是她忘了自己的身份,把他当成了普通的伤患。没有麻醉药正好,他疼死了,一了百了。
褚南谣用力地甩开他的手,瞪了他一眼,匆匆下楼。
两分钟后上来,她把一个酒瓶塞到他的手里:“把它喝了。”
他该庆幸,她住的这个房子的主人不是穆斯林,家里还有藏酒,而且是烈度较强的朗姆。
男人握着酒瓶,深深地看了褚南谣一眼:“怎么?怕我受不了疼死了?”
“我是怕你死了,警察来了我说不清楚。”
橡木瓶塞被扔到一边,浓郁的酒香飘散在空气中。男人仰头,咕咚咕咚灌下大半瓶,褚南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