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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男朋友去好好参加你的婚礼,但我怕你受不起。”秦暮毫不客气的怼了过去。
“你……”
秦暮怼完直接挂了电话,只留下一阵嘟嘟的忙碌音。
某渣男是她的前男友,名叫程晋,渣女是她的大学同学,叫莫语。
程晋肤色白皙,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脸上带着个眼睛,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是电工系的系草,不少女生心中的男神。
程晋比秦暮大一届,是学长。
程晋在快要毕业时,当着秦暮班上的同学向秦暮告了白,秦暮在同学们的推波助澜下,脑袋抽风便应了下来。
成了程晋的女朋友。
至此,秦暮成了她们系好多女生羡慕的对象,因为她的男朋友是程晋。
秦暮一直被虚假的爱情包围,还不自知。
直到某一天,莫语在厕所拦住她,毫不客气的讽刺。
“秦暮,你真是个可怜虫。”
说完得意的扬了扬手机,屏幕上是一张照片。
背景是酒店的大床,一个男人侧着身子露出半张睡着的侧颜,白皙柔软的被子不规则的遮盖在胸膛。而在他肩上靠着一个得意而又张扬的女人,香肩半露侧着身子亲吻他的脸颊。
照片上的女人正是面前这得意洋洋的女人,而那男人虽然只有半张脸秦暮还是能认出那是自己交往不久的男朋友,呵呵,果然男人都是大猪蹄子靠不住,前不久还打算与自己同居,被她拒绝后火速跟另外的女人勾搭在一起。
呵呵!
“秦暮,你的男朋友现在是我的了。”
“而你,将成为历史。”
“你知道吗,昨晚秦晋趴在我身上嘴里不停的叫着我的名字,我们一起飞上云端享受极致的爱情。”莫语扬了扬唇角骄傲得像一只凤凰,其实昨晚这个男人趴在自己身上叫的却是秦暮的名字,那一刻她嫉妒得想捏死秦暮,为什么所有的好运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她,而自己什么也没有。
“秦暮,我恨透了你,明明是我先遇见程晋,却被你抢走了。呵呵!我当时恨不得咬死你?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让你也尝尝心爱之人被别人抢的滋味。”
“如今,我成功了。”
莫语激动得自毁脸上的面具,以成功者的姿态在秦暮面前耀武扬威。
“呵呵,我打算扔掉的垃圾,你捡了还